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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推荐2015年度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04-06 13:17 李春野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发展,加速构建辽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请抓紧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及重点

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将严格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次项目申报受理范围为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计划。计划重点支持平台面向我省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以及平台与我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的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各初审推荐单位应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以打造100 “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为主要目标,依据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计划组织要求,严格对照《2015年度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推荐。

二、申报及初审推荐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主体为辽宁省金属材料产业化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等8个经我厅批准组建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初审单位为平台主要依托单位。

(二)各申报单位须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未经初审单位推荐的项目将不予以申报受理。申报单位为已注册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须在辽宁省科技厅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单位基本信息和财务信息栏内容由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如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三)项目初审单位应及时组织好被推荐单位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平台申报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项目要求必须有三家以上行业企业参与研发,平台取得的共性技术成果,必须在参与研发的企业首先转化。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类项目,平台与参研企业需制定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五)平台申报的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企业需制定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务计划书,各领域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电子信息领域。合作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使企业新增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项目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合作企业提供的委托研发经费额度的50%

2.先进制造领域。合作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使企业新增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项目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合作企业提供的委托研发经费额度的50%

3.新材料和生物医药领域。合作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使企业新增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项目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合作企业提供的委托研发经费额度的50%

4.精细化工领域。合作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使企业新增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合作企业提供的委托研发经费额度的50%

(六)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七)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项目重复申报当年不同类别计划;申报项目负责人获省级以上科技立项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无故未完成预期任务或不配合上级管理部门考核工作的,不得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在不同管理部门多头申请立项的不得申报。

(八)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在提交推荐意见前,要与省科技厅各相关计划归口管理处室充分交换意见,进一步凝聚目标。各初审单位的推荐意见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同时须抄送属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九)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应于2015420日前将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意见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在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张金钰

联系电话:024-23983409

传真:024-23983700

电子邮箱:lngb2006@126.com

项目管理系统联系人:徐大治

联系电话:024-831860308318603183186033

 

 

 

辽宁省科技厅

201534

 

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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